各投标单位:
因新点系统“非自动评审业务”模块无法分标段设置不同金额投标保证金的原因,现针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编制第01号补遗书。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A1标段300000元/标段,A2标段600000元/标段,在信用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最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A1标段300000元/标段,A2标段600000元/标段”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A1标段300000元/标段,A2标段300000元/标段,在信用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最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A1标段300000元/标段,A2标段300000元/标段”。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9时30分”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9时30分”。《招标文件》中所有与此有关的内容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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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