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服务中心项目地块开展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服务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2.项目地址:******服务中心项目地块位于樟树市盐城南大道以南,葛玄路以西。
3.基本情况:******有限公司的卤水井用地,1987年卤水井停产;2012年~2018年地块内主要存在石材加工及包装纸******资源局地字号:************号),该地块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方案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公告2017年第72号)、《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文件编制指南(暂行)》(赣环土壤〔2022〕1号)等技术导则和指南要求,采用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布设土壤采样点6个,底泥采样点1个,地下水采样点3个,地表水采样点1个,同时在地块外设置12个土壤和1个地下水对照采样点,对照采样点设置在地块外长期未进行过工业生产等活动区域。土壤样品(含底泥样品)监测因子为建设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45项、土壤pH和特征因子氨氮、锌、钡、氯化物、硫酸盐、石油烃(C10-C40)等51项。地下水样品监测因子为GB/T 14848表1中35项(除微生物和放射性指标)+钡、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二甲苯等39项。地表水样品监测因子为GB 3838-2002表1中23项+钡、氯化物、硫酸盐、苯并[a]芘等27项。
三、调查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采样、现场快速检测结果、现场判断结果以及实验室检测分析等开展调查;其现场采样、现场检测、样品保************服务中心项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 GB36600-2018 中第一类用地环境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GB/T14848-2017 IV类水标准要求,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可作为医疗卫生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第六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服务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2******保健院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保健院
通讯地址:樟树市药都南大道21号
联系电话:陈莎 ******698
******保健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