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2024-2026年樟树市广宣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2024-2026年樟树市广告制作及宣传物料采购项目(即******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2024-2026年樟树市广宣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YLBX******6),比选人为******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满足******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2024-2026年樟树市广告制作及宣传物料采购项目的工作需求故启动本次比选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樟树市广告制作及宣传物料采购。本项目不涉及分包划分,取2名中选人,中选份额分别为60%、40%。具体采购如下: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交付地点 | 交付时限 | |
1 | 广告制作 | 广告制作及宣传品 | 详见分项报价 | 樟树市(机动车可达) | 收到订单的48小时内将成果交付,特殊情况须24小时内交付。 |
2 | 营业厅印刷品(含苹果物料等) | 营业厅印刷品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采购预算金额:含增值税40万元人民币,项目类型为货物类。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参选产品资格要求: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提供1份自2021年3月1日以来签订的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广告制作及宣传物料类或同类业绩案例。(如提供单项合同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标的物、合同签字页。如提供框架合同的,以订单实施时间为准;框架合同里有具体金额的,则需提供报价清单,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如签订的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则须提供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其业绩将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模糊不清无法确定为参选人业绩的,也将不予认可。无法界定是单项合同或是框架合同的,以发票或订单金额为准。)
2.1.6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办公场所员工数量不少于2人(必须包含设计主创人员及项目负责人,设计主创人员及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须提供团队人员信息情况表,团队人员信息情况表须清楚的备注出主创人员及项目负责人,且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并提供2024年1月以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选人为上述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参选人的评审。
2.1.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须由中选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货物及服务,如执行合同期发现中选人的转包、分包情况发生,比选人可立刻终止合同并视情况对中选人进行处罚(参选人出具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2.1.8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将比选人广告制作服务信息内容泄露他人。(参选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参选人参选弄虚作假处理,比选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2.1.9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所有由中选人提供的产品(产品中所涉及到的授权、标识、图案、图片、字体、肖像、影音素材等内容)所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由中选人自行负责,比选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参选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参选人参选弄虚作假处理,比选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2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4月17日9时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010-******
服务邮箱:******(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山大道398号
邮 编:336000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 ******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丁公路38号
邮 编:330000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报名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2024年4月11日